2018年5月一则由江西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赣质监监【2018】2号文件:关于加强测桩荷载箱检查的通知,在业内被广泛传播。其中指出,“囊式荷载箱宜用于试验桩的检测,不宜用于工程桩检测。若确需使用囊式荷载箱进行工程桩检测,其技术方案应由建设、设计、勘察、施工和监理等责任主体进行确认,并上报质监站”。
鉴于所谓“囊式”荷载箱在外观上与欧感荷载箱比较相似,有部分客户因此产生了疑问,并来电咨询本单位。 为消除客户顾虑,本公司特作以下说明,以正视听:
一。经我方了解并得到确认,赣质监监【2018】2号文件已于2018年5月16日收回,并未生效实施。 (附江西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有关收回赣质监监【2018】2号文件的函)
二。 欧感公司所生产的荷载箱与市场上所谓的“囊式荷载箱”相比,内部机构完全不同。具体声明见欧感公司官网www.hezaixiang.cn/Item/Show.asp?m=1&d=2817 。 因此,不论囊式荷载箱的安全性是否存在争议,均与欧感荷载箱无关。
(附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对于欧感荷载箱非囊式荷载箱的检测结论文件的摘要)
三。 自2015年始,欧感荷载箱已经成功且广泛应用于包括江西省在内的全国、乃至全球数万个工程项目中, 迄今并未出现任何因本公司荷载箱而造成的质量事故或者安全隐患。在江西应用的每套欧感荷载箱,均通过江西省计量院检定并持有检定合格报告,并且,欧感荷载箱是全国首家获得中国人保质量险担保的荷载箱。 包括江西省内检测单位在内的业内企业可以放心使用。